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规范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出变更公告申请: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

企业注册地址发生变化的;

中央企业隶属的央企集团发生变化的;

规范企业之间兼并、重组导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