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持有效单证缴纳基金。从境外经海上运输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的持久性油类物质,以提单、海运单或者提货单记载的重量为准。在境内运输的,以水路货物运单或者调拨单记载的重量为准;没有水路货物运单或者调拨单的,以船载污染危害性货物适运申报单记载的重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