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章 引航申请与实施 第二十七条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引航申请与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一次连续的引航中,同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引航员在船时,引航机构必须指定其中一人为本次引航的责任引航员。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