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章 引航申请与实施 第二十六条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引航申请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引航员登船后,应当向被引船舶的船长介绍引航方案;被引船舶的船长应当向引航员介绍本船的操纵性能以及其他与引航业务有关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