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