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收缴船员服务簿,并对违法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