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抽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对建设项目执行审核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