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 第二十一条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航道整治、航道疏浚等航道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以合并设计,深度应当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