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条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9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中央财政事权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其他航道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