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2008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本地区《行程单》的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消费者投诉。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辖区内相关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对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核查和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