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四章 实施仪表飞行程序和 第二节 进近和着陆 第七十七条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七十七条 第四章 实施仪表飞行程序和 第二节 进近和着陆 第七十七条 在精密进近或非精密进近中,当飞机到达决断高度/高(DA/DH)或者最低下降高度/高(MDA/MDH)时,不论天气报告如何,如果不能取得外界目视参考或者不能充分保证成功地进近着陆,或者考虑到可用的目视参考,飞机相对于着陆航径的位置可能危及成功的进近着陆,则必须强制实施复飞。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