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二章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第十五条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2001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机场运行最低标准 第十五条 民航总局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行资料汇编》(AIP)对外公布我国机场的仪表进离场程序和仪表进近程序,并按不同进近程序和飞机分类公布超障高度/超障高(OCA/OCH),通过颁发各机场的仪表进近图、机场图和仪表进离场图,向国内各航空营运人公布各机场的仪表进离场程序、各类仪表进近程序和起飞着陆最低标准。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