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22年) 第36.101条

第36.101条 噪声测量和评定

对于运输类大飞机和喷气式飞机,其产生的噪声必须按本规定附件A的规定或者按中国民用航空局接受的等效程序来测量和评定。

[2007年4月15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