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章 航班正常保障 第十二条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航班正常保障 第十二条 地面服务代理人、自营地面服务业务的承运人、代理承运人地面服务业务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保障业务的实际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运行保障设备和人员。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