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2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现就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二、 主要内容

(一)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将全国性自然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全国性、跨区域、海域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国家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国家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的组织实施,… (二) 自然资源产权管理。 1.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将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国务院部门直接负责的不动产登记和权籍调查,国务院部门直接负… 2.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权益管理。 将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筹管理,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 (三)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 1. 国土空间规划。 将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全国性、跨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查,监督地方各… 2.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将全国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国性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全国土地征收转用监督管理等事项,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 (四) 生态保护修复。 将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的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生态受益范围广泛的生态保护修复,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 (五) 自然资源安全。 将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深远海和极地生态预警监测,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海域、无居民海岛保护监管,全国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海洋权益维护,自然资源领域… (六) 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 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我国管辖海域的海洋观测预报,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全球海平面变化及影响评估,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等… (七) 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 将研究制定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全国性及重点区域的战略规划、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将研究制定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规…

三、 配套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 (二) 强化投入保障。根据改革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各级政府要合理安排预算,确保职责履行到位。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自然资源领… (三) 推进省以下改革。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合理划分省以下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将适宜由地方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自… 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