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20年) 将研究制定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全国性及重点区域的战略规划、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将研究制定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确认为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
将研究制定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全国性及重点区域的战略规划、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将研究制定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确认为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
将对地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自然资源部直接管辖和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确认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将其他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确认为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
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阶段涉及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有关事项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按照应急救援领域改革方案执行。中央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参照中央与地方划分原则执行;财政支持政策原则上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并适当考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特殊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