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2018年) 第九条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201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对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立法项目,起草机构应当明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时间进度,组织起草专班,落实责任人,及时完成起草工作。法治工作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参与起草工作。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