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2018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起草机构可以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单位参加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送审稿的起草工作,也可以委托有关专家、单位起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