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2023年)
发布机关
自然资源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一、
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
二、
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
三、
积极推进“净矿”出让
四、
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
五、
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
六、
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
七、
调整探矿权期限
八、
执行新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九、
强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十、
明确评审备案范围和权限
十一、
规范财政出资地质勘查工作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同时废止。本意见实施前已印发的其他文…
附件:
油气探采合一计划表(略,详情请登录自然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