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4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当事人的意见以及催告情况;

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加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