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 第四章 依申请听证的范围和程序 第二十九条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依申请听证的范围和程序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举行听证: 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听证无法按期举行的; 当事人申请延期,有正当理由的; 可以延期的其他情形。 延期听证的,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听证参加人。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