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能源规划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能源规划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能源规划管理办法》(国能规划〔2019〕87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