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规划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能源规划经批准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经批准的能源规划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能源规划的宣传解读等工作由规划编制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