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能源效率标识的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EnergyLabel),能源效率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产品规格型号;

能源效率等级;

能源消耗量;

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