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农业部1989年发布、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肥料、土壤调理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验登记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