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下列产品适用本办法:

在生产、积造有机肥料过程中,添加的用于分解、熟化有机物的生物和化学制剂;

来源于天然物质,经物理或生物发酵过程加工提炼的,具有特定效应的有机或有机无机混合制品,这种效应不仅包括土壤、环境及植物营养元素的供应,还包括对植物生长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