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人民币特种股票发行与交易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将其股票在境外交易,必须经证券委审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