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