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