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2020年) 第十三条 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202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股权投资计划存续期间发生异常、重大或突发等风险事件可能影响股权投资计划安全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处置,并及时向银保监会、注册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