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6年) 第三章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6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考试舞弊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