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198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移交诉讼

缔约国应考虑对于按第三条第1款确定的犯罪的刑事起诉相互移交诉讼的可能 性,如果此种移交被认为有利于适当的司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