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198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两国境内各地之间的所有多式联运合同,如果:

多式联运合同规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地点是在一个缔约国境内;或

多式联运合同规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货物的地点是在一个缔约国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