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1980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确知货损发生阶段

如果货物的灭失或损坏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特定阶段,而对这一段适用的一 项国际公约或强制性国家法律规定的赔偿限额高于适用第十八条第(1)款至第( 3)款所得出的赔偿限额,则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这种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应按 照该公约或强制性国家法律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