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2年) 4.

4. 对未列出的其他伤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条目,可参照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相应条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