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十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五条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