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章 鉴定 第五十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十条 第四章 鉴定 第五十条 鉴定结论与诊断结论或者首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