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章 鉴定 第四十九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鉴定 第四十九条 职业病鉴定书应当于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日内由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