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 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 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组织事故调查; 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 结案存档。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