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从事技术评审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有连续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技术评审工作。

专家库专家任期5年,可连聘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