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1997年) 第五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代收机构),可以开办代收罚款的业务。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1997年) 代收机构应当具备足够的代收网点,以方便当事人缴纳罚款。 第五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代收机构),可以开办代收罚款的业务。 代收机构应当具备足够的代收网点,以方便当事人缴纳罚款。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