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1997年) 第十三条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1997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代收机构应当在代收网点、营业时间、服务设施、缴款手续等方面为当事人缴纳罚款提供方便。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