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1997年) 第十二条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1997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国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的规定,定期同财政部门和行政机关对账,以保证收受的罚款和上缴国库的罚款数额一致。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1985)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