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数据传输 第十二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数据传输 第十二条 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造成系统故障,无法正常传输数据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及时告知行业平台,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系统故障排除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及时将漏传数据补传,并提交处理情况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