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2014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举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向其提出行政指导建议书:

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提醒利益相关方注意有关免除或者限制责任内容的;

未按本规定备案交易规则的;

备案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