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义务。通过上述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