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1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消费者行使7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和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7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