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银行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申请增加新的网上银行业务,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以下文件和资料(一式三份):

增加业务品种申请;

增加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

拟增加业务的定义;

拟增加业务的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

开办该业务损失和收益预测;

申请增加业务品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