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5年) 第三章 缺陷调查 第二十一条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缺陷调查 第二十一条 质检总局可以组织对汽车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