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5年) 第三章 缺陷调查 第十六条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5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缺陷调查 第十六条 召回技术机构负责组织对生产者报送的调查分析结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质检总局。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